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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2 日,我採訪了岳昕和其他一同申請資訊公開的同學,希望了解關於資訊公開結果的更多情況。就在採訪結束後的凌晨一點,岳昕的母親與輔導員來到她的宿舍,將她叫醒,要求她刪除手機電腦中所有與資訊公開事件相關的資料,並要求她書面保證不再介入此事。隨後,她被母親帶回家中,無法返校。
12 個小時後,岳昕通過公眾號 “深約一丈” 發表了面對北京大學師生及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的公開信,表示自己因學校的介入 “恐懼而震怒”,並希望學院作出公開說明。
“我不能打一百分”
4 月 9 日上午 10 點整,十名同學(實際到場八名)向北京大學提交關於 1998 年 7 月前後討論沈陽‘師德’問題的系列會議記錄的資訊公開申請。4 月 20 日,提交申請的同學們,及其餘十五名通過郵件申請資訊公開的同學均收到了來自北京大學資訊公開辦公室的答復。
岳昕是申請資訊公開的十名同學之一。4 月 20 日中午 11 時 30 分,她和其他同學一樣,被邀請前往自己所在院系行政樓的會議室內。學工老師向她出示了校方的答復函,並問:“這個回覆可以打一百分嗎?”
岳昕回答:“我肯定不能打一百分。”
老師說:“如果我們學校的同學都不能打一百分,那校外的人會打多少分呢?是不是會打負分呢?”
岳昕說,她和同學們收到的答復,其實並無太多有效信息 —— 答復函中表示,學校已在 2018 年 4 月 8 日向社會主動公開了《關於給予沈陽行政警告處分的決定》和中文系《關於給予沈陽警告處分的決定》,並給出查詢網址鏈接。但對於資訊申請中提及的 “黨委相關會議記錄”“西城區公安局對此事的調查結果通報”“中文系相關會議記錄” 及 “沈陽在大會上公開檢討的內容”,均表示現有檔案並無相關信息。答復函承認當時學校和院系管理工作並不規範健全,並以 “不斷加強師德建設,認真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作為結尾。
答復函中援引了《高等學校資訊公開辦法》第十八條(三):“不屬於本校職責範圍的或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岳昕想拿走答復函的紙質文件,被老師拒絕了:“給你有百害而無一利,搞不好你以後不能順利畢業。” 岳昕說,由於她參與過大量媒體工作的緣故,校方或許擔心她將文件交給媒體。她從這樣的拒絕中讀出不信任,並再次和學工老師協商。院系學工老師在斟酌後,最終將紙質文件交給她。
在得到回覆的 25 人中,只有岳昕和另一位同學保留了紙質文件。張震林是同樣曾申請資訊公開的同學之一,當他申請保留紙質文件時,院系學工老師以 “規定” 必須將紙質文件留在院系裡為由,拒絕了他,並表示學生如有需要,可以隨時來院系查看。張震林無奈同意。事後他翻閱文件,發現並無具體規定禁止。
在收取回覆函期間,同學們被禁止錄音。岳昕表示學工老師曾試圖拿起她的手機檢查,她於是將手機往自己的方向 “撥了一下”。但出於種種顧慮,部分同學依然保留了當時的錄音。
同學們的顧慮並非全無緣由 —— 對張震林來說,保留錄音曾成為他保護自己的方式之一。
“什麼是明確的表態呢?”
在 4 月 9 日張震林申請資訊公開的當天,院系輔導員曾給他打電話,表示學校學工部曾找自己了解學生情況,被她 “擋回去了”。輔導員隨後聯繫了張震林的同學,次日下午,同學轉告張震林,稱提請資訊公開一事背後或有境外勢力支持,讓他謹言慎行。張震林 “感到害怕”,於是主動聯繫輔導員,4 月 11 日上午 9 點,張震林和輔導員見面談話。看見有兩個手機倒扣在桌面上,他懷疑輔導員在現場秘密錄音。因此,他也錄了音。
據張震林回憶,輔導員先和他聊了聊學業及職業規劃,並問他是否認識提請資訊公開的其他同學。這些問題以 “你顯然和 xxx 交情不淺” 的方式提出。張震林認為 “這些都是誘導性提問”,他承認自己由於同處一個專業,和一位同學關係不錯,但是 “她一直認為我們是一個組織的”,對於這個問題,他表示否認。
輔導員向張震林提出 “三條指控”:前去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表的同學統一著裝且佩戴口罩,極可能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行動,而張震林是他們的組織者之一;這一行動受到了境外組織的資金支持,張震林作為組織者對此知情;張震林在當天聯繫了境外媒體。
據岳昕回憶,當時前去的同學並非統一著裝,“我穿了一件米色風衣”;有部分同學因害怕被媒體拍到的緣故佩戴口罩,但並非人人如此;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表的當天早上有十餘家媒體在校門口以 “拍攝花鳥” 的理由試圖進校,其中確有外媒。但是張震林表示對這件事毫不知情。而是後來輔導員告訴他的。
張震林自認並不活躍,只是一同去提交資訊公開申請。在被輔導員質問時,甚至覺得不可思議,“笑得很開心”—— 他隨後否認以上指控。約談現場有另一名他不認識的同學在場,“明顯偏向輔導員一方”。這令他覺得很奇怪。
輔導員並不相信張震林,最後表示 “我護你到什麼程度取決於你說了多少”。事後,她再次聯繫張震林的同學,希望同學勸說張震林坦白實情。張震林認為她並不信任自己,因為他 “說話吞吐且前後不一”“當提到有外媒時表現得很鎮定,像是早已經知道了一樣”。他還得知,輔導員對他的同學說,會向學校匯報關於他的約談材料,如果他的同學 “表現得不錯”,材料將不會涉及被輔導員找來勸說自己的那位同學。
張震林托同學轉告輔導員自己已坦白一切,但輔導員又找到另一位同學勸說張震林,再次詢問他和境外組織的關係。張震林為此十分恐懼,4 月 12 日,他向輔導員發微信表示自己的確和境外組織無任何瓜葛。輔導員以幾段語音回覆他:“心情差可以找我聊天”“反性侵可以從別的渠道”“給我一個明確的表態”。
“什麼是明確的表態呢?” 張震林問。
輔導員拒絕在微信上回答,要求面談。
4 月 13 日早上,輔導員給他的父親打去電話,告知相關情況並希望他來學校。當晚八點左右,父親到達張震林宿舍樓下,但張震林已因害怕輔導員來宿舍找自己的緣故,選擇去北京八中附近的一家賓館住宿。父親和輔導員及張震林所在院系的黨委副書記老師見面。次日,張震林見到父親,父親並不相信輔導員的幾條指控,但依然為他擔憂。“他有想調和的意思。” 張震林認為,父親是被 “嚇住了”。
張震林從輔導員處要到老師的電話,通話中,他表示自己有當天約談的錄音,希望學院能為此公開道歉並消除不良影響。一番協商後,老師當面向他道歉,並向他的父親與同學澄清此事。次日,張震林和熟識的同學聊起此事,向公眾號 “深約一丈” 講述了這件事。4 月 14 日,公眾號 “深約一丈” 發表文章《沈陽事件近期情況匯總》,文章中提及這次約談,隨後以 “違反網絡信息安全法” 的理由被刪除,公眾號被禁言七天。
岳昕表示,通過家長渠道去做學生工作是 “非常常見的威脅手法”。4 月 20 日她收取學校答復時,也被學工老師提醒:學工部門有權不經學生直接聯繫家長。
“我們對此表示遺憾”
岳昕對自己的經歷感到 “非常憋屈”。提請資訊公開後,她同樣多次收到了來自院系輔導員的約談要求。4 月 10 日,學工老師不斷給她打電話,她因忙於畢業論文的緣故未能接聽,回覆短信表示已經收到消息。
4 月 11 日晚上 10 點左右,岳昕在寢室換上睡衣準備開始寫論文,學工老師出現在寢室門口,將她帶去約談。
此次約談後不久,她得知張震林同被約談的消息。正值規劃畢業去向之際,母親打來電話,她害怕母親知情,又害怕母親的顧慮會讓她放棄自己喜愛的工作,心理壓力大到一度不敢同母親通話。她開始同朋友商量 “最壞的可能性與對策”——4 月 15 日下午,她正在思考此事時,社會學系的一位老師發來邀請,希望她能列席參與次日的 “反性騷擾暫行規定學生意見徵集會”,晚上 10 點,她收到了具體的時間地點信息。
據後來學工老師與她的約談內容,學工老師稱,在相關老師向她發出邀請時,曾有其他老師提出質疑。學工老師認為這是鍛煉和成長機會,於是同意岳昕參加。張震林從岳昕處得知意見徵集會的消息,向老師申請參加,得到了主辦方的同意。
4 月 16 日,意見徵集會舉行,該會議並未公開,而是邀請了學生常代表和部分學生。公眾號 “北門靜悄悄” 為此發文詢問為何不公開徵集意見。會上討論了性騷擾的概念界定、反性騷擾專門委員會的代表產生、性騷擾的投訴與受理、調解機制、師生戀問題、資源對接、委員會監督、保護、保密及信息公開等問題。岳昕及張震林作為列席成員,提出許多問題。
主持人不希望同學在會後帶走材料或將材料傳到網上,但並未規定是否可以將會議內容錄音或者在網上轉述。4 月 17 日晚上,張震林在未名 BBS “三角地” 板塊和自己的公眾號 “境外事例” 上發表了會議內容記錄,並在未名 BBS “校長信箱” 板塊提出自己的 8 條建議,校方回覆說:“同學,你好!學校專家組會對你的意見進行研究,感謝你的建議。”
北京大學學生會常代會回覆了 BBS 的會議內容記錄帖子:“有網友未經會議主辦方確認,自行在互聯網上發布本次會議‘記錄整理’,我們對此表示遺憾。”
據北京大學新聞中心報導,2018 年 4 月 17 日下午,學校召開第 935 次校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反性騷擾暫行規定。
4 月 19 日,老師再次約談張震林,詢問 BBS 的帖子是否由他發布。張震林認為他 “管不著”,但又不想撒謊,於是拒絕回答。老師詢問次日上午,他是否有時間來院系一趟 —— 時間定在 11 時 30 分。次日 11 時 25 分,張震林來到院系辦公樓門口,發現老師已久候多時。
他隨後收到了 11 天前,關於資訊公開申請的答復函。院長、黨委書記和副書記及其他學工老師均在場。張震林認為,整個學院 “精銳部隊” 全部出動的陣仗,可能會讓很多同學覺得 “壓力非常大”。
老師在他吃午餐時,私下提醒他 “這事到此為止,不要公開,也不要發 BBS 說自己收到回覆的事。”
岳昕則表示,在得到回覆的同時,老師們也略帶威脅地同她聊天,甚至屢屢談及 “順利畢業” 的話題。
回顧從提請資訊公開申請至收到答復函的過程,岳昕首先進行了反思:她對自己的表現還是比較不滿意,在她認為學工老師談話有明顯不合理、體現權力不對等的地方,她表現得還不夠強硬。同時,她也認為自己沒能發動更多同學:只有十名同學當場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表,十五名同學通過郵箱提交申請表,這個數量並不算多;她也未能和更多同學交流自己的想法。
但她始終認為,做事應當有始有終,才能讓敢於發聲的同學不致失望,也不會讓其他同學們失去對自己的信任。畢業在即,她認為這才是一個愛北大的同學該做的事 ——“而不是為了 120 周年校慶歌舞昇平”。
目前,同學們可以通過校長信箱或 BBS 其他版面向學校提出自己的意見,也可參與學生會主辦的 “我的校園我做主” 座談會參與校園事務,當然也可以申請資訊公開。但岳昕認為這還遠遠不夠 —— 同學發在 BBS 上的意見,往往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可能只是扣掉後勤工友的工資”。她曾參與過第三次 “我的校園我做主” 座談會,那次座談會針對保衛部和共享單車的管理問題,但她參與之後,卻認為同學們在座談會上很難做好充足的準備,發聲較為分散,容易被校方目為幼稚,“依然是信息不對等的結果”。
由於她是 4 月 9 日上午第三名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表的同學,她拿到的答復函抬頭為 “北大資訊公開 [2018] 3 號”。這意味著在本次申請資訊公開之前,尚無其他同學就其他可能關心的事件向學校申請資訊公開。
4 月 19 日下午 16 時 44 分,她再次被學工老師約談。最後,她們在未名湖邊聊了四個多小時。老師不斷勸說她考慮家人的感受,“不必走到申請資訊公開的最後一步”“反正最後也會告訴你”。岳昕暫時沒有回覆她。
4 月 20 日 5 時 33 分,岳昕向老師發信息,表示仍希望走完資訊公開的整個流程。
7 時 09 分,她收到短信回覆:“你真的想清楚了嗎?還是再想想吧。”
不是尾聲的尾聲
4 月 23 日下午 12 時 57 分,公眾號 “深約一丈” 刊載岳昕的公開信;13 時 18 分,公眾號顯示 “此內容因違規無法查看”。